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制止各種浪費行為,樹立勤儉節約良好風氣,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以下規定:
一、嚴格按節儉原則安排節日期間各項活動
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相互送禮、相互宴請等活動;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遊;嚴禁公車私用,嚴格節日期間公車管理;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用公款購買、發放各種代币購物券(卡);嚴格控制各種評比達标表彰活動,減少各種茶話會、聯歡會。
要堅決制止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務、僑務等工作需要的可以不受此限,但也要提倡節儉)。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衆職工不在此限)。
二、領導幹部必須帶頭抵制各種浪費行為
黨員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和有關厲行節約、制止浪費行為的各項規定, 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醒和約束。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還要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行為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認真抓好,教育黨員幹部帶頭勤儉節約、移風易俗,樹立以節儉為榮、以浪費為恥的風氣,堅決抵制各種奢侈浪費行為。
三、認真做好厲行節約制止浪費行為的監督檢查
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要加強教育和檢查,防止各種違反規定的浪費現象發生。對節日期間的重大活動和資金使用情況要在單位内部公開,自覺接受群衆監督。
學校紀委、監察處、審計處要對執行厲行節約、制止浪費行為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嚴肅财經紀律,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堅決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和主管領導的責任。違規支出的有關費用一律不準公款報銷。